扒手用傳單蓋住手機作掩護,然后將傳單連同手機一起順走。前日,失主王先生向本報講述了自家餐廳里發(fā)生的一起竊案。
1、男子用手慢慢推動傳單,蓋住手機。
2、一手蓋住傳單,一手拔掉充電線。
3、將傳單連同手機一起順走。
10月1日中午,在這家位于黃厝的餐廳內,一名穿粉色T恤的男子消費17元,買單時他給店員107元現金。眼尖的店員發(fā)現,百元鈔票是假的,該男子只能換了真鈔付款。隨后,該男子在收銀臺旁的座位上等餐,桌上放著一部正在充電的手機,這是餐廳另一位股東的。隨后,該男子趁店員忙碌,把一張廣告?zhèn)鲉紊w在手機上掩人耳目,偷走手機。
監(jiān)控顯示,當天中午12點8分,粉衣男子面對著收銀臺坐著,手里擺弄著一張該店的傳單,觀察店員的動態(tài)。45秒后,他瞟了店員幾眼,確定她背對著自己后,就把傳單放在桌上,左手慢慢地推動傳單,直至完全蓋住手機。隨后,他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四處張望,又掏出手機玩,還時不時抬頭偷瞄店員。
12點11分,他伸手想拿手機,但剛把手放在傳單上,發(fā)現店員轉身,立馬縮回手。12點12分,他又伸出手,將左手手掌蓋在傳單上,慢慢把傳單連著手機一起挪到自己身前,右手迅速拔掉充電線。
又過了一分鐘,店員通知他點的餐做好了,他站起身,右手拎起食物,左手把傳單和手機一起拿走。
【警方提醒】
長假期間人流量大,市民在公共場所應提高警惕,把財物放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見習記者 林桂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