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情人節(jié),騎車載著女友沿江邊吹風(fēng),本是一件愜意的事,可如果騎的是一輛贓車會是什么結(jié)果?3日,因購買贓車,李某被行政拘留5日。
2日,七夕節(jié)當(dāng)天,在南安打工的李某,開著摩托車載女友出去約會。吃完飯后,兩人騎著摩托車到武榮公園游玩。當(dāng)晚23時許,兩人正準(zhǔn)備回去時,碰上了美林派出所武榮公園巡邏隊。見李某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形跡可疑,隊員立即上前詢問。
見巡邏隊檢查車輛來源,李某神情慌張,試圖逃脫,被當(dāng)場控制。隨后,美林派出所民警趕赴現(xiàn)場,將李某帶回派出所。
經(jīng)查,李某,24歲,云南人,在南安打工。對車輛來源,李某閃爍其詞,一直不肯說出真相。經(jīng)再三詢問,李某稱,平時上班沒有車不方便,而且約女友也難約,7 月底,他以500元的價格從一男子手中購買了這輛摩托車作為代步工具。平常上班自己很少騎,偶爾約女友出去才騎一兩次。
經(jīng)核實,民警得知,該輛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GNXX8,車主謝某,系謝某的兒子于2014年7月19日16時許在省新一水庫旁被盜。目前,民警已將贓車歸還給謝某。(記者 傅梅香 通訊員 林毓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