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原中山市小欖鎮(zhèn)副鎮(zhèn)長、公安分局局長林金滿涉嫌受賄一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稱,2006年至2010年期間,林金滿利用擔任小欖公安分局局長等職務便利,充當多處娛樂場所的保護傘,受賄達百萬元。
公訴機關稱,在擔任小欖公安分局局長等職務期間,林金滿為轄區(qū)內多家娛樂場所違法經營提供保護,非法收受娛樂場所經營者累計23.7萬元人民幣、17萬港元和0.2萬美元。
據了解,2007年至2012年間,林金滿為中山市小欖鎮(zhèn)零柒陸零娛樂有限公司充當保護傘,以致于“零柒陸零”酒吧內出現販賣搖頭丸及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無人監(jiān)管。同時,林金滿還為“零柒陸零”酒吧內保安人員故意傷害案件從輕處理提供幫助。
2008年至2012年間,林金滿還為小欖鎮(zhèn)多間游戲機室提供保護,使游戲機室存在擺放賭博機的違法行為長期存在。公訴機關稱,林金滿還為小欖鎮(zhèn)麗閣會娛樂城、麗閣桑拿中心下屬的夜總會、桑拿等場所提供保護,使上述場所賣淫嫖娼等違法行為長期無人監(jiān)管。此外,林金滿也為小欖鎮(zhèn)東都會娛樂有限公司、皇室堡康體服務有限公司下屬的夜總會、桑拿、足浴等場所提供保護。
公訴機關稱,林金滿收受賄款后,為上述娛樂場所提供的幫助主要包括:小欖公安機關少到上述娛樂場所檢查執(zhí)法、對娛樂場所相關違法事宜從輕處罰、上級公安機關檢查前先向娛樂場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