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意見》在加強職稱評審監(jiān)管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完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核準備案管理制度;二是完善評審專家遴選機制;三是健全職稱評審委員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guī)則;四是建立職稱評審公開制度;五是建立職稱評審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六是嚴禁社會組織以營利為目的開展職稱評審。
問:請您談談對貫徹落實《意見》有什么具體部署?
答:按照《意見》要求,人社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配套措施,分系列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力爭3年內(nèi)完成工程、衛(wèi)生、農(nóng)業(yè)、會計、高校教師、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改革任務,5年內(nèi)爭取完成所有系列職稱制度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