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還在尋求外交途徑解決釣魚島問題的時候,民間已經(jīng)無法容忍日本的猖狂行為。雖然兩岸三地共赴釣魚釣的計劃落空,但香港保釣人士依然百折不撓,7人于今天下午4點20分乘坐“啟豐二號”登陸釣魚島,結(jié)果被日本警方以“非法入境”的荒唐名義逮捕,先后共計14人。中國外交部立即展開外交交涉,但這是不夠的,否則日本自己永遠不會真正理解“小”的含義。
在這次行動中,中方保釣船只遭受了日本船只的粗暴撞擊而受損,并遭受日本水槍的射擊,啟豐二號船體和方向盤受損,但是在保釣的堅定信念下,7位民間英雄歷盡艱辛成功登島,但在島上等候他們的卻是多達50人的日本的海上自衛(wèi)隊,隨身攜帶的國旗也被日本人搶奪,但保釣人士高唱國歌以宣示釣魚島是中國領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最終,雙拳難敵四手,5位保釣義士被日方抓走,兩位返回保釣船,但緊接著日本就更進一步,將參與行動的全部14名中國人“逮捕”。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清晰地看到日本政府的無恥,先是想方設法阻攔中方人員的登島行為,妄圖制造困難讓登島行為胎死腹中,失敗后直接動用軍隊的力量,在釣魚島上“守株待兔”,用武力來對待中方手無寸鐵的保釣人士,并以“非法入境”的名義逮捕14人,完全不顧釣魚島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事實,流氓嘴臉顯露無疑。事情遠未到此為止,日本國內(nèi)的所謂專家宣稱,按照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法,他們可能面臨3年以上監(jiān)禁以及30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妄圖以此恫嚇仍有登島保衛(wèi)領土的中國人。
面對無賴的日本政府,中國政府的行動卻顯得太過文雅,在民間保釣行為之初,即低調(diào)的將之定義為“民間行為”,并表示:“將密切關注事態(tài)的發(fā)展,中方已向日方表達嚴重關切,要求日方不能有任何危及中方人員、財產(chǎn)安全的作法”,以此暗示日本政府“官方介入民間行為”是不恰當?shù)?。然而,此舉顯然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日本方面并不領情,用日本自衛(wèi)隊登島抓人的行動來嘲笑中國政府的“示好”。而在發(fā)生抓人事件后,中國方面克制仍顯過度,通過外交與日本方面交涉,除此以外,目前并無進一步的動向。
試想,如果在民間保釣船出發(fā)之初,中國政府為保護國民在自己領土上的安全,派出漁政船甚至軍艦護航,日本是否還敢如此猖狂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