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上門煮飯,沒想到主人家中廚房液化氣管漏氣,結果火焰噴出,大火從臉上一直燒到身上,全身多處受傷。
客人煮飯被燒傷,主人要不要賠償?為此,兩位昔日的朋友幾次鬧上法庭。近日,思明區(qū)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這起索賠案。

法庭之上,雙方各執(zhí)一詞。被燒傷的客人說,事發(fā)當天她是義務幫主人煮飯遭遇不幸;但是,主人卻說,對方只是借用自己家廚房。
意外上門煮飯被火燒傷
主人和客人,二人本是朋友;如今,卻為此成了“仇人”。
林小姐說,一場意外燒傷讓她留下終生遺憾。她回憶說,事發(fā)前日,她住在朋友吳先生家里,義務幫忙做家務。第二天早上7點20分許,她義務幫忙煮早飯。沒想到,她剛打開煤氣開關,液化氣火焰突然噴出,導致她面部、雙手、雙腿和全身多處燒傷。
被燒傷之后,林小姐很快被送到醫(yī)院住院治療。經(jīng)診斷,她全身總的燒傷面積達到40%,全身25%重度燒傷并感染。
經(jīng)鑒定,林小姐的傷情屬于七級傷殘,附加兩處十級傷殘。
索賠受傷客人兩告主人
事后,林小姐才知道火災的真正原因。原來,吳先生住處的廚房煤氣灶膠管漏氣,才會一開煤氣開關,火焰突然噴出。
為此,林小姐于數(shù)年前首次起訴到思明區(qū)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吳先生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經(jīng)濟損失共計40萬元。
第一次索賠,官司就歷經(jīng)兩審。最終,經(jīng)廈門中院調(diào)解,雙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吳先生在已支付15萬元賠償?shù)那闆r下,同意再賠85000元,而林小姐也同意放棄其他訴求。
首次賠償之后,事情并未了結。近日,林小姐時隔數(shù)年之后,再次將吳先生告上法庭,索賠后續(xù)治療費10萬多元。
判決主人主責賠償70%
林小姐再次起訴說,被嚴重燒傷后,她經(jīng)歷了很多痛苦,這幾年還多次到外地醫(yī)院求醫(yī),但至今仍然存在燒傷后神經(jīng)痛的癥狀。因此,吳先生應該繼續(xù)賠償后續(xù)治療費。
但是,被告吳先生卻答辯說,其實,事發(fā)當天,林小姐并非免費義務幫工,也不是幫他煮早飯,而是因為林小姐父親當時在附近住院,因此向他“借廚房”為其父親做早餐。“她自己有重大過錯,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吳先生還說,林小姐學過護理專業(yè),應對各種氣味有一定的了解,但她聞到煤氣泄漏,卻還打開開關做早餐。
近日,思明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吳先生應承擔70%的后續(xù)治療費。
法官說法
客人燒傷,誰來擔責?
法官分析說,本案原告林小姐主張,她是義務幫被告煮早餐,但她卻未能提供證據(jù)證明自己是“義務幫工”,因此,法院不能采信“義務幫工”的說法。
綜合案情,法院認為,對于事故的發(fā)生,原、被告雙方主觀上都不存在過錯,這起事故應該屬于“意外事件”。
不過,原告確實是因被告廚房煤氣泄漏爆炸而致傷,因此,原、被告雙方應適當分擔民事責任。最終,法院認定,原告應自行承擔30%責任,而被告則應承擔7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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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受傷雇主擔責
保姆工作中摔傷,雇主要不要買單?此前,湖南的一名保姆,就因摔傷把前雇主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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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因賠償金額談不攏,成阿姨將謝女士告上法庭。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謝女士承擔70%的責任,成阿姨自行承擔30%的責任。
法院認為,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謝女士應對成阿姨在從事雇工活動中所造成的人身損害承擔責任。同時,成阿姨作為成年人,在地面有積水較滑的情況下,穿高跟拖鞋拖地,也有一定過錯,因此,她自己也需承擔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