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陳先生輕信他人,為了獲得銀行100萬的“貸款授信額度”,竟將自己的77萬元存款交到了騙子的手上。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qū)法院獲悉,打著“代辦貸款”旗號騙財?shù)膶O某近日受到了審判。
這位陳先生不但自己上當被騙77萬元,還將七名朋友介紹給孫某認識,這些朋友也因此被騙走幾十萬元。案發(fā)后,陳先生自己掏錢墊付了數(shù)十萬元給七名被騙的朋友。
2014年4月3日,在思明區(qū)華僑海景城樓下,孫某謊稱可以代為制作銀行卡交易流水賬,以幫忙獲得貸款為由,騙走被害人陳先生的7000元。
在隨后的兩個多月時間內(nèi),孫某又謊稱某銀行推出“至尊貸貸商務卡”業(yè)務,說可以幫陳某開卡。成功后,每個賬戶可獲得該銀行100萬元的貸款授信額度。就這樣,為了這100萬元授信額度,陳先生陸續(xù)將共計770000元的錢款“送”進了孫某的口袋。
陳先生不但自己上當受騙,還幫著介紹七名朋友“排隊”交錢給孫某。經(jīng)查,2014年4月至7月間,孫某打著代辦“至尊貸貸商務卡”的旗號,以辦卡需收取6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手續(xù)費為由,一共對8人實施了詐騙,成功騙取錢款高達110萬余元。
近日,思明法院審理認為,孫某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119000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10年。(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