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廳印發(fā)《關于公布“溫暖集體行動”試點單位的通知》,經申報、遴選等環(huán)節(jié),研究確定5個試點地區(qū)、25所試點學校。
《通知》要求,各試點單位要將“溫暖集體行動”試點工作納入重點工作清單,打造符合本校實際、貼近學生需求的特色工作路徑,通過多樣化的集體建設形式,讓學生在參與中感受集體溫度,養(yǎng)成文明生活習慣,實現(xiàn)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要及時報送典型案例與創(chuàng)新做法,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將適時組織試點單位經驗交流,推動試點成果在全省范圍內推廣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