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正在做酒測(圖中司機并未酒駕)。向財霞攝
酒精含量68mg/100ml,這名司機面臨扣12分、罰1000元的處罰,還要被暫扣6個月的駕駛證。為保證春運順利進行,昨天晚上,交警直屬大隊組織警力,在海灣公園、蓮花北路嘉禾路口嚴查酒駕,一輛閩K車輛在蓮花北路被交警攔下來。
昨日20時許,交警攔下一輛藍色車輛。據現(xiàn)場交警描述,這輛車的司機看到交警后本來想跑掉,但還是被攔了下來。
乘坐這輛車的一名乘客告訴記者,他們是朋友聚會,喝了一些酒,但司機應該沒有喝酒。不過,司機的酒測結果顯示,他的酒精含量達到6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交警介紹,按照酒駕規(guī)定,這名司機酒精含量在20mg/100ml~80mg/100ml,要被扣12分,罰款1000元到2000元,另外還要被暫扣6個月的駕駛證;如果下一次被抓到,則要拘留10天,罰款1000到2000元,并吊銷駕駛證。
在現(xiàn)場,交警還查到幾起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行為。一輛閩D小轎車因未帶駕駛證,年輕的司機被處以警告并扣1分的處罰。
20:30,一輛橙色小車“轟轟轟”地駛過來,交警立即覺察到,這輛車的排氣管經過重新改裝。
交警攔下車輛后,發(fā)現(xiàn)車主也未帶駕駛證。按照規(guī)定,交警要對車輛進行暫扣。聽到交警說要扣車,司機辯稱,有朋友在醫(yī)院做手術,他回家吃飯后趕到醫(yī)院,希望暫時不要扣押車輛。
不過,車輛最終還是被交警扣下。交警表示,私自改裝車輛,要罰款1500元,并將車恢復原狀。
據交警直屬大隊民警提醒,年關到了,公司尾牙、朋友聚會也逐漸增多,市民酒后出行的機會也增加了,但一定不要酒后駕駛。另外,1月1日,《廈門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guī)定》開始施行。新規(guī)定加大違章處罰力度,不管是罰款還是扣分都比以前嚴厲得多。(記者向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