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揪出真兇 服刑男再獲刑
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40歲的遼寧人江某獲刑20年,在遼寧的監(jiān)獄里服刑,刑期至2026年。近日,他又被泉州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因為他身上還背負著另外一條人命,于1998年在晉江搶劫致人死亡。法網恢恢,此案的告破,得益于江某的指紋,即便他換了兩個名字。
比對指紋 全國協(xié)查
1998年6月,晉江警方接報,在晉江市池店鎮(zhèn)溜石村有一面包車司機被刺傷致死。經偵查,死者為洛江人林某革,鑒定結果顯示其被人勒死。技術人員在涉案面包車駕駛座車門外提取到指紋兩枚、掌紋兩枚。2014年8月,晉江警方將晉江歷年未破命案現場指紋利用廣東省公安廳指紋庫進行比對,發(fā)現此案現場指紋與一名為“楊偉”的罪犯指紋為同一人。令人意外的是,“楊偉”的身份竟是被人冒用的。同年9月,晉江警方又對廣東警方采集的“楊偉”的指紋向公安部申請了全國協(xié)查。經遼寧警方比對,江某浮出水面。同年11月,江某被晉江警方從遼寧省沈陽第二監(jiān)獄押回。
搶劫后化名 潛逃泉州殺人
這到底怎么回事?江某自己做了供述。
今年40歲的江某是遼寧人。1998年5月,他在遼寧搶劫一女子,對方掙脫后跑出呼救,他隨即追出,并對其胸部猛扎,致其重傷。被通緝后,江某向南方潛逃。期間,他在福建閩清縣買了一張“楊偉”的身份證,隨后又化名“楊海平”潛逃至泉州市。
1998年6月,江某與打工認識的小剛(化名)在泉州大橋收費站附近閑逛,江某提出趁天黑搶點錢花,得到小剛的同意。之后,兩人在泉州大橋收費站處雇乘林某革的面包車,途中,江某持折疊刀捅刺林某革的胸部,小剛用鋼絲繩勒林某革脖子,致其當場死亡。搶走林某革的傳呼機和30元后,兩人逃離現場。
數罪并罰 一審判處死刑
隨后,江某逃往廣東。2004年,他又犯事了,因敲詐勒索獲刑。由于他當時帶著“楊偉”的身份證,就冒用了“楊偉”的身份。2006年,他服刑期滿出獄。
由于一直被遼寧警方通緝,出獄的江某有家難回。同年6月,在家人的規(guī)勸下,他向遼寧警方投案,供述其在遼寧所犯的事,獲刑20年。
泉州中院認為,江某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其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被判處刑罰,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前,發(fā)現本案之罪,應當數罪并罰??紤]其目無法紀,在遼寧省犯下重案不足一個月,又竄至福建省作案,連續(xù)持刀搶劫、殺人,主觀惡性大,作案手段殘忍,后果極其嚴重,應予嚴懲。最終,泉州中院一審判處江某死刑,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368107.2元。(記者黃雅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