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9日訊 地方債問題已經引起廣泛關注,記者近日調研發(fā)現(xiàn),地方政府在政績考核壓力下,唯GDP的政績觀催生了一個怪現(xiàn)象:欠債越多的地方,發(fā)展得越快,地方官員提拔得越快。
地方債咋產生?
辦法:繞過法律
“根據目前我國法律法規(guī),地方政府舉債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必斦控斦茖W研究所所長賈康說,《預算法》規(guī)定,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按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文件另有規(guī)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
賈康解釋,多年來,各級地方政府以各種名義繞過《預算法》舉借了大量債務,“秘訣”之一是融資平臺。一些地方通過成立各種名目的投資公司或建設公司等,搭建融資平臺,向金融部門借款或向社會發(fā)行企業(yè)公司債或項目債。現(xiàn)有的法律規(guī)范無法對變相舉債進行實質性的硬約束。
去處:基建投資
“資金不足,發(fā)展卻不能滯后?!辟Z康說,基層政府面對多種考核目標,都必須“達標”,任何一項都可對政績“一票否決”。經濟快速發(fā)展,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只有通過舉債來解決。
國家發(fā)改委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孫學工認為,我國的地方債資金大多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投資。
為何快速增長?
原因一:體制問題
地方債早已有之,近年來之所以成為經濟領域的熱點問題,主要源于規(guī)模的快速增長。
今年8月初,審計署開啟了新一輪全國范圍內的城市地方債審計摸底,但目前還未形成最終審計結果。
賈康說,地方政府負債快速增長有深刻的體制性原因,長期以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事權劃分不清晰,農業(yè)、交通、教育等諸多支出項目都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地方政府支出責任總體模糊,但在具體場合又往往在不斷強化,超出其財政能力。
原因二:主動舉債
“往深里講,除了被動舉債的壓力外,地方政府也有主動舉債的動力?!敝袊嗣翊髮W教授趙錫軍說。
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借債—開發(fā)—盈利—還債”的邏輯:通過舉債增加對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可以明顯改善投資環(huán)境,增加對外來資本的吸引力,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還可以使城市土地得到大幅度升值,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從而用于償還債務。
在政績考核壓力下,投資可以對GDP增長有更加直接的拉動作用,讓地方官員“面子上更好看”,甚至還催生了一個怪現(xiàn)象:欠債越多的地方,發(fā)展得越快,地方官員提拔得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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