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收賄弊案,太極雙星幕后大股東程宏道之前以50萬元交保候傳,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昨天,臺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程宏道羈押禁見。
臺媒報道說,整個弊案已經(jīng)有了輪廓。據(jù)了解,程宏道透過前捷運局開發(fā)處長賈二慶和世益電機老板彭建銘向賴素如行賄,用“小花”當代號,一朵小花代表100萬元(新臺幣,下同)。
賴素如堅稱拿到的100萬元不是賄款,但檢調(diào)透過監(jiān)聽發(fā)現(xiàn),當初由程宏道下指示,賈二慶負責傳話,彭建銘和賴素如接洽,還用“小花”當作錢的代號。
賈二慶告訴程宏道,大小姐要十朵小花,意思就是1000萬元,等于一朵100萬元,而大小姐就是賴素如。之后賈二慶又說,大小姐先要一朵小花,如果順利再給她三朵,事成之后,剩下六朵全部給她,剛好就和原先所謂的一三六收賄比例吻合,而賴素如也在收到第一朵小花后,把錢匯進律師事務所助理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