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在住外國人約8.34萬人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獲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級公安出入境部門緊緊圍繞“放管服”“智慧新警務”“粵港澳大灣區(qū)建設”等中心工作,努力提升在穗外國人管理服務水平,為來穗工作、商務、留學的外籍人員提供多項在粵港澳大灣區(qū)往來交流的便利措施。
外籍人員來我市有關機構工作,憑《工作許可通知》可直接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不需再返回本國辦理“Z字工作簽證”;在我市工作記錄良好的外籍人員可申請2-5年工作類居留許可。外籍人員從事商貿活動,提交我市有關機構接待函件即可辦理再次入境、停留期限累計不超過60日的貿易簽證;以個人名義來我市從事貿易活動的,可辦理停留期限累計不超過30日的貿易簽證;在交易會舉辦期間,外籍人員還可憑交易會邀請函、來賓證、采購商證等申請貿易簽證延期。在國內或港澳地區(qū)高校應屆畢業(yè)的外籍人員,可憑高校畢業(yè)證書和創(chuàng)業(yè)計劃書辦理不超過2年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chuàng)業(yè)”);在讀外國學生提交我市有關機構邀請函件及高校在校就讀證明,可申請不超過6個月停留期限的私人事務類簽證(加注“實習”)。
目前,全市共有在住外國人約8.34萬人,同比增加1.6%;其中入住賓館酒店約2.3萬人,居住在社區(qū)約6.04萬人。前十位國家為韓國、日本、美國、印度、俄羅斯、加拿大、也門、馬來西亞、澳大利亞、泰國。其中,主要居住在天河2.0萬人,越秀1.8萬人,白云1.2萬人,番禺1.1萬人,荔灣、海珠各0.6萬人。(全媒體記者 李棟 通訊員公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