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人黃某育有一子黃某某,常年在外經商,對年老體弱的老父親不管不問,也沒有任何精神上的關心。黃某的生活起居一直是他一個去世老戰(zhàn)友的兒子江某照顧。為感謝其多年的照顧,2013年6月黃某將房子贈送給了江某,并簽訂了贈予合同。2014年12月黃某去世,黃某某得知房子被父親贈予江某,遂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撤銷贈予并將房子歸還。
7月16日,連城縣法院依法審理了該案。經審理認為,黃某與江某簽訂的贈予合同合法有效,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黃某某要求撤銷贈予,但未提供證據證明江某有欺詐、脅迫或與黃某有惡意串通等致使贈予無效的行為,黃某要求撤銷贈予的訴請無法律依據,故黃某無權撤銷贈予。據此,一審判決駁回黃某某的訴訟請求。(記者 傅曉君 通訊員 羅立軍 張貴峰)
法官提示:
自愿原則是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之一,所有權人對其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和老齡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來越多,“空巢”老人因缺乏子女的關心而容易產生心理失調癥狀,已經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作為兒女應當多盡孝道,多從精神上關心老人,?;丶铱纯?,莫待“子欲養(yǎng)而親不待”,抱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