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晚,福州市民林先生向海都報反映,他的貨車被鼓樓城市綜合執(zhí)法局人員暫扣,繳納完罰款后,他前往位于福沁路福大市場旁的“歐陽停車場”取車,停車場要求繳納350元停車費。根據行政強制法規(guī)定,暫扣車輛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為此,林先生拒絕繳納停車費。
接到報料后,海都記者趕到該停車場,停車場方面否認要求繳納停車費,但以“老板不在”為由拒絕放車。2日上午,林先生再次聯(lián)系海都報稱,他再次去取車時,發(fā)現(xiàn)貨車的右前輪被扎破兩個大洞。
1日晚,停車場內有七八名男子,聲稱老板不在,不肯放車
停車場不肯放行 車主兩次報警求助
據車主林先生介紹,7月31日凌晨,他的貨車閩AD775運送散裝沙土,途經工業(yè)路時被鼓樓城市綜合執(zhí)法局執(zhí)法人員攔查,因“車輛運輸未密閉”和“無準運證”,車輛被暫扣并被處以罰款700元。
在繳納罰款后,8月1日晚,他拿著相關手續(xù),前往停車場取車。林先生說,停車場方面告知,要繳納350元停車費才能走。他拒絕繳納停車費,隨后報警。
林先生說,民警到場后,提出讓雙方協(xié)商處理就走了。而他和停車場多次溝通,但對方依舊拒絕放車。
當晚9點左右,海都記者趕到現(xiàn)場,停車場大門敞開,內部有多名男子,但得知記者身份后,停車場工作人員以“下班時間,老板不在”為由拒絕放車。對此,林先生質疑,這個停車場停著不少被暫扣的貨車,而貨車主要是晚上才能通行,停車場為何會夜間下班呢?現(xiàn)場人員則不予以回應。
在海都記者離開后,林先生第二次報警,民警再次到場,雙方約定8月2日到場取車,并且出警單備注“不收費”。
次日取車輪胎破洞 車主懷疑人為破壞
8月2日上午,林先生再次聯(lián)系海都記者稱,2日上午,他來停車場取車,結果發(fā)現(xiàn)右前輪已經沒氣,他以為漏氣了,找來補胎師傅,結果發(fā)現(xiàn)右前輪被扎了兩個洞。他懷疑是人為扎破的,兩個洞均是內外胎都破了,并且沒有找到釘子,而1日晚他特意看了車子,沒有發(fā)現(xiàn)車子有破胎。
隨后,海都記者到場,停車場工作人員稱,他們也不知道輪胎是什么時候破的。海都記者在場看到,停車場有多個探頭朝著停車區(qū),其中有一個正對著林先生車輛所停區(qū)域。但該停車場人員稱,探頭沒用,都是“嚇唬人的”。
鼓樓城市執(zhí)法局:該寄存點不能收費
8月2日下午,海都記者從警方了解到,這個停車場沒有向轄區(qū)交警部門報備。隨后,海都記者來到鼓樓區(qū)城市綜合執(zhí)法局。
一名工作人員稱,這個場地不是停車場,而是他們暫扣物品的臨時寄存點,而暫扣車輛的停車費,不是由車輛方承擔。(海都記者陳恭璋/文 肖春道/圖 實習生 王命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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