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朋友討債,朋友用“冰毒”作抵押,嚇得自己一身冷汗,急忙報警。昨日,鑒定結果出來,才發(fā)現(xiàn)“冰毒”原是冰糖。最近,在梅山打工的小王就遇到這樣的一件鬧心事。
今年初,小王因酒駕被拘留,在拘留所里,認識了吸毒被拘留的黃某,兩人便成了朋友。
拘留期滿后,小王回到梅山繼續(xù)打工。黃某則在家待業(yè),因沒有穩(wěn)定收入,生活比較拮據(jù)。
“兄弟,我最近手頭有點緊,能不能先借點錢給我。我晚上有一筆錢一到就還你。”10月8日早上,黃某撥打電話向小王借錢。
小王礙于情面,不好直接回絕,就拿了600元借給黃某。
然而,當晚,黃某并沒有把錢還給小王。第二天,小王坐不住了,找到黃某詢問。黃某嘆了口氣說:“不是我賴這筆錢,是我的錢還沒到。”見小王不高興,黃某繼續(xù)說:“這樣吧,我給你樣好東西,放在你那里抵押。”
于是,黃某拿出2袋像冰糖一樣的白色晶狀顆粒。小王一愣:“這是什么?”黃某笑笑說:“冰毒啊,這里有200克,按市場價,這兩包值3萬多元呢。”說著,他把2袋“冰毒”遞給小王,“放在你這里,等我有了錢,你再還我,這樣安心了吧。”
小王雖然害怕,但又怕被嘲笑膽小,于是便收下這個特殊的抵押物。
回家后,忐忑不安的小王上網(wǎng)一索搜,發(fā)現(xiàn)刑法規(guī)定,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這嚇得小王一夜無眠。
經(jīng)過激烈的思想斗爭,次日下午,小王帶上“冰毒”到梅山派出所報警。
對此,民警高度重視,馬上展開行動,當晚就將黃某帶回派出所。
黃某見到警察嚇了一跳,不知自己犯了什么事。得知是小王帶“冰毒”投案,黃某哭笑不得。
“那是冰糖,不是冰毒。”黃某向民警坦言,當時小王向他討錢,他一時沒錢,就想出這個惡作劇,到超市購買了2包冰糖放在小袋子里,騙小王是冰毒,作為抵押。
為慎重起見,民警將證物送到泉州市公安局證物鑒定所鑒定。昨日,鑒定結果出來,證實確系冰糖。隨后,民警對黃某進行了批評教育。(記者 林航 通訊員 沈志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