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南安發(fā)布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單位清查告知書,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單位清查工作將于2023年8月開始,屆時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到單位采集清查表信息。
全國經濟普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我國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2018年開展了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將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科學準確的統(tǒng)計信息支持。
據悉,為準確確定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和種類,確保普查單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記前,需要對各類單位進行全面清查。單位清查的對象為南安市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yè)活動單位,以及從事第二產業(yè)和第三產業(yè)的個體經營戶,清查工作將于本月開始。
南安發(fā)布告知書,請相關單位提前準備好《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照,以便普查員快速進行信息采集,同時請為正式普查登記做好統(tǒng)計臺賬、相關財務報表等資料準備。各級普查機構及普查人員將會對各單位所提供的信息嚴格保密。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為統(tǒng)計執(zhí)法依據外,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
同時,告知書提醒,普查機構或普查人員如有違法或損害單位利益的情況,請及時向南安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聯(lián)系電話:0595-86372662。(記者 陳亮亮 通訊員 王瑞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