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開的晉江市委常委擴大會研究修訂了《晉江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對應急救援中各條塊的工作職責重新作了梳理和明確。
《晉江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是晉江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做好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由于社會經濟發(fā)展、法律法規(guī)變化等原因,2007年出臺的《晉江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已不能適應現實需要,在總結其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新修訂的《預案》以中央方針政策為指導,吸收、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最新規(guī)定,進一步梳理完善。
《預案》包含相關機構職責、預防和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保障措施、監(jiān)督管理等9部分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的突破:一是強化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成立晉江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作為應急救援領導機構,由市長任總指揮,54個相關部門和各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主要領導作為成員,強化指揮、協調、保障和善后等四個方面。二是明確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對晉江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市直部門和各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安全生產專家、應急救援隊伍及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做了全面梳理,明確職責,確保緊急狀態(tài)下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開展。三是劃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響應級別,著重明確涉及17類事故的主要響應單位和級別,發(fā)揮專業(yè)部門在應急救援和處置中的作用。(記者 陳維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