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還押金照片就要打碼
【【女子拍免費藝術(shù)照臉上身上全被打碼 原來是被促銷手段套路了】】今年1月21日,李女士到該店選樣照。店方稱,如要退300元預約金,照片就要打碼(包括滿屏細線和店家標徽)。她向重慶晚報記者提供了一段錄音,這是她與該店工作人員的對話。
李女士:“先前為什么沒有說?退押金照片就打碼,這明顯不合理。”
工作人員:“這是最終開會定下來的,我也改變不了。”
李女士:“你看,樣照上面的宣傳標徽,把臉都遮了!”
工作人員:“還好吧,照片出來之后沒有電腦上這么明顯。”“我們要消化很多訂單,需要你理解一下。”
李女士覺得太不合理,退回300元預約金。今年3月18日,她領(lǐng)回的免費九宮格照片,臉上、身上果真被打碼了。
收300元也是虧本在宣傳
藝術(shù)照雖然制作精美,臉上卻蓋上虛線和店面標徽,李女士覺得很遺憾,這樣的照片沒有意義,不過是商家宣傳的工具罷了。
重慶晚報記者查看了雙方所簽合同,商家并未注明如退還預約金照片就要打碼的內(nèi)容。
25日,自稱該工作室合伙人之一的男子接待了重慶晚報記者。對于照片打碼一事,他起初態(tài)度強硬:“照片最終解釋權(quán),歸我們是吧?”后該男子情緒緩下來說:“第一次做活動沒有經(jīng)驗,合同上沒注意細節(jié)造成誤解。”男子說,有上百名客人來免費拍照,超出他們預期。“拍一個顧客,我們單支付給化妝師、服裝師、攝影師、后期師基本薪酬達到百元以上,加上服裝和制作相框成本等,即便收300元預約金,也是虧本做宣傳。”
消費者享有知情權(quán)
在重慶晚報記者協(xié)調(diào)下,該工作室負責人同意為已打碼的客人重新制作照片。
南岸區(qū)工商分局相關(guān)負責人稱,根據(jù)《重慶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規(guī)定,商家單方面提出“最終解釋權(quán)”不符合相關(guān)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quán),退還預約金照片就打碼,商家應提前告知消費者。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徐興權(quán)律師稱,商家在沒有提前告知情況下,單方面硬行要求消費者通過打碼實現(xiàn)營銷目的,首先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quán),其次在證據(jù)充分情況下,商家還可能侵犯消費者肖像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