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考成績有疑義的考生可在6月27日17時前申請核查(逾期不予受理),只查分不查卷。這是從省教育考試院日前下發(fā)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據(jù)了解,需復查成績的考生應持本人書面申請、準考證(應屆生還須持原就讀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填寫并提交《2015年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
省教育考試院將于6月30日12時前通過電子郵件,將復查結果反饋至各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如復查的成績與網(wǎng)上公布的成績不一致,省教育考試院將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guī)定程序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