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編者注:應為晉江商人,簡稱不妥)賴金土,他提著28萬現(xiàn)金徒步進村,挨家挨戶給最困難的災區(qū)群眾發(fā)放現(xiàn)金,從幾百到幾千元不等,夜宿農村,甚至為多發(fā)一戶寧愿挨餓。
賴金土的行為是可敬的。到地震災區(qū)去,談何容易?災區(qū)余震不斷,是一個隨時會有生命危險的地方,災區(qū)道路不通,吃喝不便,有許多我們想象不到的困難。他的行為是值得我們去贊同的。
且“賴金土行為”是一種公民自主意識與公民精神獲得彰顯的行為,是公民自主意識的體現(xiàn)。古往今來,中國公民自身幾乎都存在著“奴性”,這是國民劣根性的體現(xiàn)。而“賴金土行為”是公民自主意識被喚醒的表現(xiàn),他們認識到自己是一個公民,而不是臣民;是社會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主體,而不是無足輕重的客體;自己是作為一個有獨立意識和獨立地位的政治權利主體加入到社會政治關系和政治程序中的行為。
公民自主意識的覺醒,也折射出了很多的“不信任”,可以說“賴金土行為”還揭露了公民對政府救災相關部門以及一些慈善機構的運行機制充滿了“不信任”。
賴金土為何要花上好幾天的時間,只身前往災區(qū)、親自將愛心款發(fā)放到群眾手中?救災過程中,他甚至不讓村干部參與,只從其手中要到最貧困家庭名單。為何他不選擇通過各種渠道捐款?為何他不選擇將愛心款送到地方政府、村兩委或者村民小組長手中,再通過他們發(fā)放給困難村民?
點對點的獻愛心方式無疑很原始也很費力,或許還會增加災區(qū)的不少負擔,但這卻是一個極端強烈的信號和拷問:他們?yōu)楹尾恍湃?、乃至拒絕那么多的慈善機構、政府組織?他們并不相信愛心款一旦經過政府、基層組織的手,能夠確保即時、足額、不折不扣地分發(fā)到受災群眾手中,能夠“物盡其用”。
其實,這種“不信任”,由來已久。很著名的例子是,中國最慷慨的慈善家之一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曾決定拿出5000萬元資助1000名品學兼優(yōu)的寒門學子完成大學學業(yè)。掏錢不難,難的是還得花更高成本找1000位名實相符的受助人。因為發(fā)現(xiàn)有些受資助的學生竟是地方領導之子,有些家里根本不窮。為了避免出現(xiàn)這種情況,他決定繞過地方政府,親自去證實窮孩子,再決定資助。尋1000個窮孩子的成本是200萬。也就是說,每尋到一個窮孩子,就要花2000元。何其高昂的慈善成本!
那么為何公民會這么不信任政府部門及慈善機構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慈善機構需要對捐款征收管理費用,而且比例過高。如浙江一企業(yè)本是想通過某慈善組織捐款1250萬元來支持災區(qū)重建,后來被告知,需要在善款里扣除10%的管理費,也就是“管理”這筆善款需要125萬元。于是,該企業(yè)最后拒絕了慈善組織,而是直接派人去災區(qū),選擇一個受災村莊,幫助重建。
2.還有一些慈善機構人浮于事、機構臃腫,存在亂發(fā)福利、亂用公用經費等問題。慈善機構的采購的物資遠遠高于市場價,虛報,謊報數據。使得很多救災資金“流失”。
3.善款很容易被部分地區(qū)以及官員私有化,扣除一些,挪用,侵占一些。
究其根源而言,最根本的不放心是由于政府的一些部門以及慈善機構沒有把賬目公開化,透明化,使得出現(xiàn)了一些害群之馬,不及時公布善款的具體用途,也就是說缺少透明度。
這些行為直接導致了公民對此失去信任與信心,對有關機構的不信任,才喚醒了公民的自主意識。
因此,如果我們的慈善組織要是能有讓人充分信服的公信力和美譽度,這些親歷親為的愛心人士何至于此?如果慈善機構能百分之百地得到信賴,相信先生絕對不會笨到愿意花費高昂的慈善成本,親自赴災區(qū)挨家挨戶發(fā)放善款吧?
“把善款發(fā)到最需要的人手上”,這是賴金土的愿望,同時也是一種公民自主意識以及公民精神的體現(xiàn),更是當前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所有慈善機構所迫切需要去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