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訊三人結伙,開車去偷狗,不料被主人發(fā)現(xiàn)、追趕,三人駕車倉皇逃跑,不料翻了車,其中一人當場死亡。近日,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任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4年;楊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昨日,該判決正式生效。
任某,今年33歲,四川省宣漢縣人,楊某,今年31歲,重慶市彭水人。案發(fā)前十幾天,任某認識了王某,王某邀請他一起盜狗販賣,兩人一起買了一輛小面包車,又叫來楊某幫忙,任某開車,王某負責套狗,楊某負責將狗裝入狗籠內,偷到的狗,賣到晉江,一只60~80元不等。
2010年10月17日凌晨,三人從泉州來到同安區(qū)五顯鎮(zhèn),先后偷了9只狗。當天早上8時許,又在垵爐村一建材店門前,盜走一只中華田園犬后,馬上開車離開。這時,主人顏先生聽到家人在叫喊狗被偷走了,趕緊起床,開車追趕盜狗賊的面包車。當兩車行至后壩橋路段時,顏先生欲超車,任某左打方向阻礙,致兩車發(fā)生碰撞并擠在一起前行,結果任某的小面包車右側翻倒撞擊地面,翻車后,乘坐在副駕駛座后排的王某當場死亡。
案發(fā)后,任某、楊某留在現(xiàn)場并撥打“110”報警電話。民警接警趕赴現(xiàn)場后,任某、楊某主動交代自己盜狗的犯罪事實。(本網(wǎng)記者江榮義通訊員陸平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