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12月14日訊廈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近日聯(lián)合下發(fā)了《廈門市集體辦和民辦幼兒園分級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
《辦法》指出,今后各區(qū)教育部門應于每年7月30日前向社會公示集體辦幼兒園及簽訂協(xié)議的民辦園名單,此舉意味著,在幼兒園報名前,家長就可知道哪些民辦園參與了分級收費管理,選擇的面更寬了。
從今年秋季起,廈門市民辦園實行分級收費管理。接受分級收費管理的民辦園,不同等級的實行不同的最高限價,與此同時,民辦園也將享受相應的政府財政補助。保教費的限價標準是:民辦一級園每生每月500元,二級園400元,三級園300元,基本合格園250元;而對應的政府財政補助標準是每生每月350元、250元、150元和100元。
民辦園分級收費,分級財政補助怎么用?《辦法》還明確了該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具體為: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教玩具購置、維修;安全和衛(wèi)生設施的購置、維護及園舍修繕;教職工培訓;維持正常運轉的公用經(jīng)費支出;教職工工資和社保公積金等支出。(海峽導報記者沈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