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坐在地上不肯起來,電動車主很無奈 劉平攝
廈門網(wǎng)-廈門商報訊 昨日17時14分,一名群眾報警稱在幸福路路口有糾紛,思明巡警林威接警后立即趕往現(xiàn)場。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一名50歲左右的女子坐在路邊,雙手緊緊抓住電動車的車輪,路旁圍著的群眾則紛紛指責該女子是自己主動撲上去的,是“碰瓷”,更有2名群眾稱自己愿意為電動車車主作證,還向警方提供了自己的手機號碼。
目睹了事發(fā)過程的李大爺(化名)向記者介紹,當時路邊有一輛面包車往火車站方向行駛,電動車則往輪渡方向逆行,遇上面包車時,電動車減慢了速度,并向路中間騎行?!拔矣H眼看到的,這個時候她就撲上去的,不是電動車撞了她?!睂ε拥男袨?,李大爺頗為氣憤。
看到整個過程的不止李大爺,大家紛紛表示女子是專來“碰瓷”的,不應該姑息,一些群眾更是表示應該給女子拍照,讓她以后不敢再“碰瓷”。
巡警登記女子姓名時,女子不愿說,摸著胸口說很疼。電動車車主姓吳,專門從事廢舊紙箱收購業(yè)務。吳先生稱,自己當時確實在馬路上逆行,看到面包車時,自己就放慢了速度,哪知該女子一下子就撲上來了。
事發(fā)時正值交通高峰期,女子坐在地上不愿意起來,給該路段的交通帶來很大影響。吳先生多次想將女子扶到路邊,她還是緊緊抓住電動車不放,不愿起來。
沒過多久,交警就到場處理,女子此時已經(jīng)躺在地上。詢問事情發(fā)生經(jīng)過后,交警讓女子起身到醫(yī)院檢查,女子仍然不肯,稱要給自己的老板打電話,但又說不出電話號碼。當交警再次提出要將女子送往醫(yī)院檢查時,女子讓吳先生先拿出1000元押金,自己才愿意到醫(yī)院檢查。無奈之下,交警只好將此事交由交通事故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