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掃黃民警強奸賣淫女 2男一審獲刑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查賣淫嫖娼,“掃黃大隊民警”要收辛苦費。為了以示“懲戒”,他們還把賣淫女帶到山上強奸。近日,廈門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某犯強奸罪、搶劫罪和信用卡詐騙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quán)利1年,處罰金2.3萬元;林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quán)利1年。
劉某今年31歲,福州人;林某今年42歲,廈門人。去年9月24日凌晨3時許,劉某和林某喝完酒后,來到思明區(qū)大中路嘉年華大廈樓下找小姐。因兩人喝過酒,附近的小姐都不愿上前搭理他們。此時,劉某和林某就來到賣淫女曉紅(化名)的面前,聲稱是“掃黃大隊”的劉警官和“打黑辦”的林組長,正在執(zhí)行公務(wù),如果曉紅不配合他們工作,就會被帶走收監(jiān)。隨后,兩名“警察”把曉紅隨身攜帶的小錢包搶走,里面有一部手機、鑰匙和60元現(xiàn)金。接著,他們還強行將曉紅帶離現(xiàn)場。在東坪山上,劉某強奸了曉紅,而林某則對曉紅實施猥褻。
完事后,劉某和林某又將曉紅帶到思明區(qū)世貿(mào)商城國際公寓,兩人先后再次強奸曉紅。隨后,劉某上樓睡覺,林某在看管曉紅不到半個小時后也睡著了。于是,曉紅乘林某睡著之機,從他口袋里取回鑰匙和手機,逃離現(xiàn)場并報警。當(dāng)日早上7時許,民警在曉紅的指認下,在世貿(mào)商城國際公寓抓獲了劉某和林某。
廈門警方還查明,2008年1月4日至12月2日,劉某先后向福州多家銀行申請辦理了共計9張信用卡并進行透支消費,經(jīng)銀行多次催收,截至2009年12月尚欠銀行近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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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工為名
欲強奸應(yīng)聘女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高某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卻因一時色心大起,身陷囹圄后才后悔不已。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高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高某原是廈門湖里區(qū)一人力資源公司的員工,在為單位招聘新員工時,他認識了前來應(yīng)聘的女子劉某。面對青春靚麗的劉某,高某頓時心生歹意。今年2月16日下午,高某以招工為名,將劉某騙進集美僑英街道霞梧里一日租房內(nèi)。隨后,高某反鎖房門,將劉某按倒在床上打算強奸,但遭劉某極力反抗。其間,劉某接到男友的多通電話并借機發(fā)出求救信號,高某見狀便放棄強奸行為,讓劉某離開。劉某逃離現(xiàn)場后向警方報案,次日,高某落網(wǎng)。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高某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系犯罪中止;且其確有悔罪表現(xiàn),而被害人劉某也已出具了諒解書,遂從輕判處。(本網(wǎng)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思法 張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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