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至16日,石獅市林業(yè)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帶領工作人員對全市已確定的36株古樹名木進行掛牌保護。這意味著,今后這些古樹名木都有屬于自己的“身份證”,并受管理保護。
7月15日,記者在靈秀山森林公園看到,工作人員正對一棵有百年歷史的榕樹進行掛牌。牌子上明確了該古樹的樹種、學名、科種、樹齡以及保護等級。據(jù)介紹,古樹是指樹齡在100年以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護的樹木;名木是指稀有、珍貴樹木或者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科學研究價值和重大紀念意義的,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護的樹木。其中:名木和樹齡在500年以上的古樹實行一級保護;樹齡在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古樹實行二級保護;樹齡在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古樹實行三級保護。
市林業(yè)管理處相關負責人指出,按照《福建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和《福建省森林條例》的規(guī)定:毀壞古樹名木的,依法賠償損失,并處每株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林富榕 顏華杰 通訊員 林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