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依靠“變身術”,卷走公司3.2萬余元貨款的在逃犯肖某,“蒸發(fā)”了數年之久。昨日,他被石獅警方從福州押解回石獅并刑拘。
肖某到底有什么樣的“變身術”?原來,多年前,肖某利用在河南當派出所協(xié)警的機會,用假名為自己辦了真身份證,作案潛逃后,又恢復了真名,巧妙“變身”,避開案底。
事情要從2003年的一起職務侵占案說起。當年3月,石獅一家輕工企業(yè)的業(yè)務員李某,卷走了公司3.2萬余元貨款。警方對李某展開網上追逃。
但很多年過去,警方一直沒法找到李某的蹤跡。今年清網行動開始以后,石獅警方再赴李某的老家——河南鹿邑縣,發(fā)現了一樁怪事:原來,李某曾是該縣一派出所的協(xié)警。1990年,因為違規(guī)收取錢辦理戶口,他被派出所開除。
更怪的是,李某在進派出所工作前,戶籍上的名字并非李某,而是肖某。這是因為,當年,肖某為能進入派出所工作,將名字改成了李某。他真正的老家也不在鹿邑縣,而是在河南鄲城縣。
石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隨后趕到鄲城縣調查,發(fā)現早在2005年肖某就已通過在老家村委會開證明,將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又改了回來,并一直居住在福州倉山區(qū)。
今年12月1日,石獅警方在福州將肖某抓捕歸案。
據介紹,肖某的落網也極具戲劇性。石獅警方起先并未發(fā)現肖某在福州的具體落腳點,后來拿著照片到福州當地派出所尋求幫助。結果,當地民警一看就認出來了。原來,肖某開的家政公司就在這個派出所邊上,平常還經常派人到派出所做保潔,派出所的人幾乎都認識他。 (本網記者 陳世國 通訊員 林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