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子側翻,還好車上三人都沒事
11月13日晚,南惠高速公路發(fā)生一起翻車事故,經(jīng)查,涉嫌醉駕的駕駛員陳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16.39mg/100ml。昨日,洛江法院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陳某當庭落淚,他說事發(fā)當天他接到父親因為肺癌要動手術的電話,心情煩躁才喝的酒。
出事:扯謊稱車子是別人開的
11月13日晚6時24分,高速交警接到過路司機報警,稱在南惠高速公路斗尾港連接線往南惠高速匝道處,有一部小車翻車。民警抵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車牌號為閩D42525的中型普通客車在撞到路邊反光防撞桶后,正停放在二三車道上,三名當事人(一男兩女)已經(jīng)下了車,現(xiàn)場滿地都是被撞碎的反光防撞桶灑落物。
當民警們走近車身時,發(fā)現(xiàn)車內酒味很重,該車駕駛員有酒后駕駛的嫌疑,于是民警對三名當事人進行詢問。男子陳某是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謊稱車不是他開的,說駕駛員系林某,出車禍后頭部流血受傷了,已經(jīng)攔了輛面包車先送往醫(yī)院了。
在民警的追問下,經(jīng)另外兩名女性乘員的證實,陳某終于承認其為該車駕駛員,高速交警隨即對其進行吹氣酒精測試,結果高達14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行為。為了進一步鞏固證據(jù),交警馬上將其送至東南醫(yī)院抽血測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經(jīng)測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16.39mg/100ml。
開庭:沒有辯護律師沒有家屬
經(jīng)高速交警查明,該駕駛員陳某系廈門市思明區(qū)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一名駕駛員,當天他開車牌號為閩D42525的公車,載了兩個女性朋友從廈門出發(fā),前往惠安會朋友,事發(fā)時,正準備返程回廈門。
昨日,洛江區(qū)人民法院根據(jù)洛江區(qū)人民檢察院的公訴,對陳某開庭審理,庭上沒有旁聽、沒有辯護律師、沒有家屬,陳某說,事實都很清楚了,讓法官按照程序判。
陳某稱,當天中午,他和朋友在惠安凈峰一飯店吃飯時,喝了三四瓶啤酒,傍晚時分,他感覺酒已經(jīng)退了,于是開車載著兩位女性朋友從惠安上高速,沿著南惠高速準備回廈門。到事發(fā)路段時,陳某感覺十分口渴,于是一手握著方向盤,一手伸到座椅背后拿礦泉水,沒想到車子忽然甩了一下,馬上就失控側翻了。
落淚:父親因癌癥要做手術
“那天我是接到家人的電話,說我父親因為肺癌,在17日要進行手術。”在最后的自我辯護時,陳某忽然哽咽起來,他說,接完電話后,他心情十分煩躁,所以才喝了酒。
記者了解到,今年38歲的陳某是廈門同安人,事發(fā)前已有18年的駕齡,持有A1證,2004年起,他進入廈門市思明區(qū)政府當駕駛員,曾在區(qū)計生局開過車,也曾開過區(qū)機關的接送班車,是正式員工,曾坐過他的車的單位人員多對他的工作能力表示較滿意。
洛江區(qū)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稱,陳某開著公車醉駕上高速,而且車上載有乘員,該駕駛行為十分危險,系應從重量刑的情節(jié);同時,陳某在酒醒后認真配合公安、檢察機關的調查,系從輕量刑的情節(jié),建議對陳某處以2—3個月的拘役。昨日法庭未當庭宣判。
如今的陳某,駕駛證被吊銷了,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好好的工作也沒了。“后悔當時一時的錯誤,造成今天的后果?!标惸吃谕ド下錅I懇求,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讓他盡快回到生病的父親身邊,盡一個兒子應盡的孝心。
□早報記者林志安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