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別被忽悠 記住這幾個標準
在執(zhí)勤中,交警發(fā)現(xiàn)有部分超標車掛著合標車的車牌,不少被查車主直呼被商家忽悠。
交警提醒,為防止被蒙蔽,市民可從車型外觀、車輛尺寸等方面入手,檢查商家賣給你的是不是真正的合標車。另外,從本月開始,警方還對電動車行駛證進行改良,除增加可供掃碼查詢的二維碼外,還在車輛照片處加蓋防偽處理過的印章,避免商家擅自更換照片,給超標車套牌。
改良的電動車行駛證,背面加上二維碼和印章
帶牌銷售暫停1個月
重拳整頓掛牌亂象
此前,為方便市民購買合標車,警方在30多家銷售企業(yè)設立帶牌銷售點,但個別帶牌銷售點違規(guī)將合標車車牌套在超標車上出售。為了規(guī)范掛牌,3月1日起,全市帶牌銷售點暫停“帶牌銷售”1個月,待泉州交警支隊重新制訂“帶牌銷售”工作方案后,另行通知實施。
暫停“帶牌銷售”期間,合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一律由車輛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到轄區(qū)交警大隊電動自行車登記窗口辦理。
3月15日起,交警部門將嚴格按照電動車廠家或品牌代理銷售公司報備的合格證樣式、車架號打刻位置和打刻字體樣式,審核資料、查驗車輛,對合格證樣式、車架號打刻位置和打刻字體樣式與報備的不一致或未按要求標注技術指標的,一律不予辦理登記上牌,并按違規(guī)產品上報處理。
辦理補牌證和轉移登記業(yè)務時,會重新查驗車輛、比對產品目錄圖片,若發(fā)現(xiàn)電動車屬于超標、假牌、套牌的,應收回牌證,注銷車輛信息,并依據《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其他城市的合標車,如未納入《泉州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禁止在泉州市轄區(qū)道路行駛。
此外,7月1日前,警方將加大路面執(zhí)法力度,全力查處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違法行為,并依法處罰。(海都記者 陳曉婷 海都見習記者 王金淼 通訊員 邱文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