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1月18日訊 法庭上,前來旁聽的有20多人,算起來,不少都是蔣某娜的親戚。時隔1年后的再見,他們之間隔上了警戒線。蔣某娜以被告人身份站上被告人席,檢方指控蔣某娜構(gòu)成詐騙罪,涉案金額835萬余元。
47歲的蔣某娜曾試圖逃避的一筆筆賬,在昨日的鯉城法院一審的庭審中逐漸清晰起來。
蔣某娜是泉州市區(qū)人,平日性格隨和,在小區(qū)經(jīng)營一家超市,又有親戚開廠做生意,生活過得不錯。
阿琴(化名)是蔣某娜的親戚。去年3月至9月間,蔣某娜找她借錢,說要辦鑄造廠,資金周轉(zhuǎn)不開。就這樣,阿琴先后22次,借了100多萬元給蔣某娜。約定的利息是1.5分。
“知道她有親戚辦廠,又礙于親戚情面,所以每次都借給她。”阿琴介紹,借款后,她先后共收了7萬多元利息。去年10月起,就聯(lián)系不上蔣某娜了。今年1月下旬蔣某娜歸案。
檢方指控,自2008年至2014年,蔣某娜在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以高利息為誘餌,謊稱其本人投資鑄造廠急需資金周轉(zhuǎn)、朋友急需用錢、買車等理由,先后多次以借為名,騙走被害人阿琴等22人人民幣共計835.8533萬元。
被借款的20多人中,不少都是蔣某娜的親戚。阿琴介紹,她借給蔣的這100余萬元,也是找親戚東拼西湊的。蔣某娜跑路后,阿琴急出了病,一家人想方設(shè)法還債,“大半輩子的積蓄幾乎掏光了”。
事發(fā)后,檢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蔣某娜并未投資建廠,其名下只有兩套房產(chǎn)、一家店面和一間超市。
法庭上,對于檢方指控的罪名,蔣某娜和其辯護人均無異議。但對于指控的金額,其辯護人提出,蔣某娜借款后支付了部分利息,應(yīng)將這部分金額扣除。另外,辯護人還提出,蔣某娜歸案后主動交代大部分事實,認(rèn)罪態(tài)度好,建議從輕處罰。
此案法院將擇日宣判。(海都記者 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