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央視《焦點訪談》曝光兩起政府工作人員刁難辦事民眾的個案。一是北漂小伙小周為辦護照,返回老家衡水武邑縣達6次,多跑了3000公里。二是江蘇豐縣的小狄為辦營業(yè)執(zhí)照和法人執(zhí)照,去當?shù)毓ど滩块T跑了十幾趟才辦成。這一曝光引起廣泛共鳴,網(wǎng)民們紛紛吐槽自己去政府機關辦事的痛苦遭遇。
對于政府機關辦事難,我昨天寫了篇稿,從投訴難的角度,主要說那些衙門的官老爺之所以敢變著法兒辦事刁難民眾,很重要的原因官官相護,民眾投訴無門,對此本文不再贅述。這里,我主要想說說另外一個角度。
政府機關辦事難,難在需要的證明多,中國是個證明大國,你想去政府開一個證明,往往會發(fā)現(xiàn),要想證明到手,你必要先辦好另外N個證。為了開千奇百怪的證明,你不得不求爹爹告奶奶,從單位跑到居委會,從一個衙門到下一個衙門。
開證明當然是很難的,這不僅是因為一些公務人員的素質(zhì)低下,而是因為,許多政府機關,根本就不愿意開。我有一位法官朋友就告訴我他的一次經(jīng)歷,因辦案需要,他去某派出所調(diào)個資料,事后想讓派出所開個證明蓋個章,但派出所死活不干,說你愛怎么查,愛怎么復印都行,但開證明蓋章,想都別想。
道理其實很簡單,開證明公章,是一個政府機構在為你做擔保??扇f一證明出錯,日后引發(fā)糾紛官司,那公章上的部門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現(xiàn)在的政府機關都精明著,誰愿意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一個法官因為公干想開個證明都比登天還難,普通人可想而之。
在深層次上,證明之多,開證明之難,反映的是落后的管理理念。什么事情都要開個證明,這說明了什么?說明政府在管理社會的過程中,處處充滿了對公民的不信任。生活中,許多證明實在有些無厘頭,既然有戶口本、身份證,那還要什么戶籍證明?出國要無犯罪證明,犯了罪,為何不能出國,有一次犯罪前科難道要人背負一生一世?明明一看這個人就是殘疾人,那為什么還要開一個殘疾人證明?曾有報道說,如一位老人因社保費被無故停發(fā),欲討回自己的社保金,但卻被要求開一個“未死證明”,這簡直荒唐透頂,一個大活人站在你面前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
證明,說白了就是一種不信任式的管理,政府部門把每個公民都當成潛在的撒謊者甚至是犯罪分子,處處加以防范,由此形成一種無謂的社會內(nèi)耗,這種不信任式的管理,與現(xiàn)代政治理念是相悖的??纯疵绹?,人家每年報稅,收入和支出都是自己來算,結果交給稅務部門,稅務部門不會詳細核查你的每筆支出,更不會要你交什么證明,完全信任你。但是,若事后抽查或有人舉報你逃稅被查實,那你就準備做牢吧。
公民不信任政府是一種權利,而政府信任公民卻是一種義務。相信自己的公民不僅僅是維護公民被信任的權利,也是維護社會安定,降低社會內(nèi)耗,提高政府辦事效率的必然選擇。因此,解決政府機關辦事難,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取消那些不必要的,千奇百怪的證明,政府不可為了防范極少數(shù)弄虛作假者,而將所有公民都貼上“不誠實”的標簽,如果有時候政府確實需要對公民的一些事項進行核實,那應該在政府部門之間內(nèi)部解決,這或許就是一個電話,一封郵件就能搞定的事,而不應該把麻煩推給民眾。
政府機關辦事難,說到底,還是要辦的事,要開的證太多了,這是一種制度性的刁難,這個問題,比那些態(tài)度惡劣的辦事人員,更需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