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焦三牛、牟陽、董海濤、李濘玉等人之后,又一名年輕干部引爆輿論。1985年出生的徐韜,工作5年換了9個崗位,僅用一年半時間就從正科級晉升到副處級,引來社會輿論的嘩然一片和習慣性質(zhì)疑。
逢提必疑的思維邏輯并非空穴來風。干部年輕化的制度路徑,存在被挪用為任人唯親、權力尋租的風險。就在去年,就在徐韜所在的湖南省湘潭市,曾發(fā)生一名90后在其父親操縱下被選拔為發(fā)改局副局長的事件。
然而,干部年輕化的趨勢沒有錯,習慣性質(zhì)疑背后,并不一定都存在拼爹、走后門、靠關系之類的問題。真正的問題在于,干部年輕化制度在執(zhí)行過程中被異化、僵化、標簽化,人的自由裁量權抵消制度的硬性約束力,制度公信力被消磨殆盡。
選拔目的上,為了年輕而年輕,為了選拔而選拔。為完成配備年輕干部的任務,許多地方盲目追快,年齡上的一刀切蓋過了對才能德行的仔細考量和冷靜思考。以至于即便是唯一候選人,沒法差額選拔,也毫無顧忌招入門來。因為湘潭縣沒有其他合適的80后干部,徐韜得以增選副縣長;因為沒有其他符合條件候選人,牟陽獲得破格提拔。用低齡化的方式貫徹中央干部年輕化的原則,實際上嚴重違背了干部年輕化“因才破格”的初衷。
選拔標準上,“標簽混搭”現(xiàn)象使得公平公開成為空談。許多時候干部選拔標準往往是年輕、女性、少數(shù)民族、非黨員等標簽的混搭。董海濤脫穎而出,很難說沒有沾“35歲以下非黨員干部”這個高門檻的光;19歲的李濘玉能走馬上任副鄉(xiāng)長,或多或少也是因為選拔標準同時涵蓋年輕和女性兩個條件,再無他人可選。微妙的排列組合,提高了多數(shù)人的門檻,卻又讓少數(shù)人獲益,這顯然有悖公平公開的常理。
選拔程序上,人為“軟操作”多,制度硬約束少。各色程序漏洞和制度空隙經(jīng)不起推敲和質(zhì)疑,成為社會輿論“腐敗猜想”的“火力攻擊點”。以徐韜為例,其本人參加湖南省郴州市縣處級領導干部公選,爾后卻被湘潭市跨市錄取,并且明顯違背了湘潭市“具有1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正職任職經(jīng)歷”的選拔要求。如此“因人廢法”,當?shù)亟M織部門只一句“都是合規(guī)的,其他沒什么好回應”來解釋,無異于“此地無銀三百兩”。
“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备刹磕贻p化制度,年齡只是參考,能力才是根本,公平才是關鍵。任由干部年輕化制度被僵化執(zhí)行和違規(guī)操作,公平受損,公信傾覆,結出的“苦果”將貽害無窮。不僅會反向刺激年輕公務員不務正業(yè),一門心思鉆研“火箭上升學”,不擇手段向上爬,更會導致干部年輕化掉入公信力迷失的“塔西佗陷阱”,從此難有廓清疑云之日。
播下龍種,卻收獲跳蚤。年輕干部逢提必疑的困惑,不禁讓人反思,該怎樣讓一項好制度生發(fā)出好結果,贏得信任和民心?現(xiàn)實可行的是,用更加詳細、明晰和完善的制度供給,框定年輕干部的選拔標準、程序和規(guī)范,打破官場潛規(guī)則、慣性勢力和歪風邪氣。唯如此,才能逐步收復信任失地,選出真正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政府工作人員。(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