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訊 在辦案法官的印象里,周某琳很年輕,怎么也看不出這個1992年出生,且只有初中文化的小女生,竟會冒充市長助理和記者去行騙。被騙的夫妻倆,則是85后,都是大學(xué)畢業(yè)生。
案發(fā)后,周某琳主動自首,歸還騙取的錢財。日前,廈門市思明區(qū)人民法院對周某琳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周某琳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周某琳假冒市長助理的初衷讓人有些哭笑不得,她自覺文化程度低,一直想多認識一些文化修養(yǎng)高的朋友。
自稱市長助理 送禮大方雙方熟識
三明市明溪縣人周某琳,跟家人暫住在廈門。2010年11月,周某琳在網(wǎng)上搜索到廈門一家公司正在辦老爺車車展。根據(jù)網(wǎng)上電話號碼,她聯(lián)系上車展的舉辦人董某。在電話中,周某琳化名“上官紫熙”,自稱是電視臺記者,想要針對車展采訪董某。
有記者主動上門采訪,這等于是幫車展做免費宣傳,董某欣然答應(yīng)。見面后,周某琳侃侃而談,還向董某透露,自己是廈門市長助理,記者只是兼職,并謊稱自己家境很好,父母都在意大利。
周某琳提出,可以將婚紗攝影(周某琳實際在廈門某婚紗影樓上班)與車展掛鉤,這樣才可宣傳車展活動,并說自己就能幫忙。董某覺得她是有身份的人,也就沒再懷疑。
兩人認識后,董某將老婆江某介紹給周某琳認識。在這期間,周某琳為顯示自己大方,多次約江某外出吃飯,又是送化妝品,又是相約一起剪頭發(fā),雙方成了朋友。
騙取錢財消失 行為觸犯兩罪
去年3月22日,周某琳打電話給江某,訴說自己遇到一件煩心事。稱廈大附近一家知名海鮮酒樓,她有股份,最近因公司內(nèi)部股東的股份要轉(zhuǎn)讓,自己急需用錢,讓江某先借給她5萬元,并承諾等2天后,母親從意大利回國,就還錢。江某答應(yīng)了,周某琳還寫下借條。
3月24日,江某致電周某琳,催討借款。周某琳稱母親人在上海,改天再還錢。過了幾天江某又致電,周某琳則說自己要去意大利了,會讓表姐替她還錢。在這之后,周某琳的電話變成無人接聽。
聯(lián)系不到周某琳,江某向老公董某訴說這一怪事,仔細一回想,自己從沒有見過她的身份證。覺得事有蹊蹺,江某于3月30日報警。經(jīng)警方調(diào)查,“上官紫熙”是假的,市政府辦公人員和電視臺記者的身份也是假的。
4月13日警方找到周某琳的家人,讓他們規(guī)勸周某琳到案說明情況。隔天,周某琳知道董某和江某報警后,不想事情鬧大,當下通過轉(zhuǎn)賬將51000元匯給董某后,4月17日周某琳到公安機關(guān)自首,承認自己欠姑姑錢,騙的錢用來還債了。
法院認為,周某琳冒充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進行詐騙,行為構(gòu)成招搖撞騙罪;同時虛構(gòu)借款理由,向他人騙取數(shù)額巨大的款項,構(gòu)成詐騙罪。周某琳一個行為同時觸犯兩個罪名,擇其中一個重罪詐騙罪定罪。(本網(wǎng)記者許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