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面】后悔酒后駕車
昨日下午3時,在石獅交警大隊1樓,記者與黃某面對面。
記者:當晚你喝了多少酒?
黃某:因為是同學生日,在KTV里面只喝了4瓶啤酒;而到了酒吧里面,喝了一些洋酒,但里面有摻冰塊。
記者:你當時撞到摩托車后,為什么沒有停車?
黃某:當時聽到“嘭”一聲響,因為開車有戴眼鏡,臉部有受傷,自己就沒有停車,直到撞到路邊的3輛車。我現(xiàn)在非常后悔酒后駕車行為。
記者:明知道酒后不能開車,為什么還要繼續(xù)?
黃某:……(他將頭埋得深深的,未作答)
□延伸閱讀
石獅醉駕男性居多
自“醉駕入刑”以來,2011年5月18日,石獅法院受理首起醉駕案件,截至今年6月底,已受理危險駕駛罪203件203人,審結201件201人。
這些醉駕案例中,有幾個特點:
一是被告人年齡涵蓋范圍比較廣,最小的16歲,最大的59歲。其中,20歲到25歲、41歲到50歲這兩個年齡段是危險駕駛案件的高發(fā)區(qū)。
二是文化程度相對較低,86.2%的被告人文化程度為初中及初中以下。
三是男性居多,201名涉案人員中只有2個被告人為女性,其余均為男性。
四是外地戶籍所占比例大于本地戶籍。本地戶籍的為90人,外地戶籍為111人。
五是被告人職業(yè)多為務工,但也有經(jīng)商、銀行工作人員、機動車教練,甚至還有教師、學生等。
201例醉駕中,有112例是騎兩輪摩托車被查獲的,占55.72%。
另外,從犯罪原因上看,多數(shù)屬于明知故犯,并存在著一些認識上的錯誤。
石獅法院相關負責人說,有些醉駕者存在僥幸心理,認為行駛路程非常近,不會被發(fā)現(xiàn);有的則對自己的駕駛技術過于自信,認為不出事警察就抓不到,法律意識有待提高;更有甚者認為醉酒駕駛汽車才會構成犯罪,不知道醉酒騎摩托車也是犯罪。(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華健 通訊員 蔡萬紫 周文迪 許鴻源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