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臺媒12月7日報道
臺灣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臺灣高等法院更五審今天以強(qiáng)制性交罪判他4年。
馮滬祥被控2004年8月間,在家中對菲傭性侵,事后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臺幣80萬元和解金后返回菲律賓。馮滬祥一、二審及更一審時,都被以強(qiáng)制性交罪名判刑4年;更二審改依利用權(quán)勢性交罪,判處馮滬祥有期徒刑1年,減為6個月,可易科罰金。
高院更三審時,因被害人以skype方式當(dāng)庭視訊,推翻警詢時的指控,否認(rèn)遭馮性侵,馮滬祥因而獲判無罪;更四審也判馮無罪。高院更五審7日又改判有罪。
馮滬祥透過電話表示“太離譜了”。他說,被害人已承認(rèn)誣告,且所提出的兩條內(nèi)褲上,精斑面積、分布及形狀等,鑒定后也顯示出自人工涂抹。
馮滬祥說,更五審法官可能是受政治立場影響,做出判決,因為許多證據(jù)都可推翻控訴他有罪的理由,他“肯定會上訴”。
馮滬祥1948年生于上海,祖籍沈陽,曾任蔣經(jīng)國秘書、“立委”。2000年,馮滬祥搭檔李敖參加“大選”,他是“副總統(tǒng)”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