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間相互敬酒是平常事,不料酒后產(chǎn)生誤會大打出手,最終把朋友打傷。近日,涵江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準逮捕酒后傷人的陳某華、陳某恩。
?。ㄠ嵸弧∽鳎?/p>
陳某華、陳某恩與楊某(已逮捕)、吳某松等人到涵江區(qū)某酒店包廂內(nèi)喝酒。當晚,吳某嬌、陳某加與侯某等人也在隔壁包廂喝酒。次日凌晨,楊某遇見吳某嬌,遂到隔壁包廂內(nèi)敬酒打通關,又請侯某來自己的包廂敬酒,因侯某喝醉,吳某嬌為表示尊重,便代替侯某前來敬酒。當時,陳某加便跟隨吳某嬌來到包廂。
吳某嬌敬酒后離開包廂,此時在身后的陳某加看見吳某松喝醉躺在沙發(fā)上,認為其不尊重吳某嬌,便踢了吳某松一腳。陳某華、陳某恩、楊某見狀便拉住陳某加,使用啤酒瓶、拳頭對陳某加進行毆打。吳某嬌在勸架過程中,也被陳某華、陳某恩與楊某等人所傷。經(jīng)鑒定吳某嬌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陳某加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陳伯偉 呂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