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定區(qū)檢察院經審查,依法批準逮捕用假股金證抵押,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林某三。
永定區(qū)公安機關依法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林某三系永定區(qū)虎崗鄉(xiāng)人,2012年9月份,因農村信用社貸款無法償還,欲用其在龍巖市永順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權作抵押,向沈某某、曾某某借款250萬元周轉十多天,因沈某某認為永順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不是林某三本人,便要求林某三拿其他東西抵押。
犯罪嫌疑人林某三在明知自己和老婆賴某娘的農村信用社股金已向他人抵押借款的情況下,仍托人偽造了自己和賴某娘的農村信用社股金證,并用假股金證作抵押,向沈某某、曾某某借款250萬元人民幣。2015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林某三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用偽造的農村信用社股金證作抵押,詐騙他人250萬元人民幣的犯罪事實。(通訊員 吳衛(wèi)兵 李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