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81萬,買了一輛6座奔馳商務車;開了幾天才發(fā)現(xiàn),行駛證顯示“核載4人”,多1人就算超載!昨日,福州市民施先生致電海都95060熱線,投訴福州中升奔馳4S店“未盡到告知義務”。施先生提出,要么補辦6座行駛證,要么退車。
正副駕駛座后方的兩個座位為“臨時”的,行駛時不能坐人
施先生說,今年“五一車展”,他在中升奔馳的展位上,看中了一款威霆商務車,“當時,銷售人員告訴我,這輛車經過改裝,將7座改成6座,空間更加寬敞”。7月28日,4S店通知他可以提車。施先生到店付清了81萬元全款,將車開走。
可車開了沒幾天,施先生發(fā)現(xiàn):這輛奔馳商務車有6個座位,但行駛證上核定的載客人數(shù)卻是4人,“車上有兩個座位是‘擺設’,一坐人,就算超載!”施先生到4S店咨詢,得到的答復是:只能辦4座行駛證,無法更改。
“福州中升匯馳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侯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施先生購買的這輛威霆,經過改裝,原底盤為4座,因此只能開具4座行駛證,“這些情況,施先生下定金時,我們就已告知,參數(shù)牌、合格證上也均有標明”。
對于這一說法,施先生并不認同。他說,從未有人告知他,只能辦4座行駛證,“如果只能坐4人,完全不符合我的需求,我肯定不會買!”
如果限乘4人,那車上多出的兩個座位有啥用?對此,4S店的侯經理表示,兩個面朝車尾的座位,屬“非常規(guī)臨時座位”,行駛時不能坐人,“它們的作用是,停車時方便車主與其他乘客面對面聊天、商談”。
昨日,一改裝車資深從業(yè)人員告訴記者,4S店出售改裝車時,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額定載客人數(shù),否則有欺詐嫌疑,“畢竟大多數(shù)消費者是不專業(yè)的”。(海都記者李拯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