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4日,水原地方法院城南分院對這樁離婚案作出一審判決,準(zhǔn)許兩人離婚,并將兒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判給李富真。任佑宰獲得每月一次對兒子的探視權(quán),即從周六14時至周日17時。
任佑宰曾多次表示,想要盡力維系婚姻,“沒有離婚的想法”。
今年2月4日,任佑宰就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其律師稱,任佑宰一心想守住家庭,而一審判決完全站在李富真一方,令他無法接受。
任佑宰在向媒體提供的書面材料中訴苦道,自從他兒子出生后,由于未獲李氏家族準(zhǔn)許,以至于孩子長到9歲為止一次也沒有見過祖父母。2015年3月14日,任佑宰的父母第一次見到孫子,兩位老人淚流滿面,令任佑宰“覺得自己很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