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太高,主辦方收支失衡
通常一場演唱會里,演出方和藝人會事先簽好合同,藝人不會承擔票房壓力,票房的壓力就落在演出方身上。主辦方通過囤積居奇等方式聯(lián)手抬高門票價格,做到明虧暗賺,這已經(jīng)成了演出市場一個“不能說的秘密”。廣州本地一位資深演出商向本報記者透露,這種方式始于兩三年前“韓流”盛行的時候,“因為韓國藝人的出場費和演唱會制作費太高了,按票面價格,就算全部票都賣完了,還是會虧。所以有主辦方就把票高價賣給黃牛,黃牛再高價賣給歌迷。”主辦方再和“黃牛”分成,從灰色地帶中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