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y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對此,政府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國務院研究室主任黃守宏表示,確定個稅起征點標準的法定權限在全國人大。至于提高到什么樣的水平,從老百姓角度講肯定是希望越高越好,但是作為國家稅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制要繼續(xù)堅持和完善,因此要找一個平衡點,并不是提得越高越好。
據記者了解,個稅改革歷來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個稅改革堅持“增低、擴中、調高”的總原則,即中低收入者少繳或免繳、高收入者多繳。市場普遍預期本輪個稅起征點將提高到5000元。
據了解,1980年,個稅起征點確定為800元;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2011年個稅起征點提高1500元后,其納稅人從9000多萬人減少至3000多萬人,納稅面由28%降至8%左右。
財政部發(fā)布數據顯示,2017年個人所得稅11966億元,同比增長18.6%,占當年全部稅收收入的比例為8.29%。而2011年的個人所得稅收入為6054億元,占當年全部稅收收入的比例為6.75%。
張依群指出,個稅改革關系到家庭收入、贍養(yǎng)系數、教育醫(yī)療成本、養(yǎng)老負擔以及征管等問題,需要綜合考慮。所以,從初期看是調整起征點問題,從長遠看是規(guī)范收入分配問題,即如何讓個稅改革同國家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教育醫(yī)療改革、生育政策改革、住房保障改革相互銜接問題。
張依群表示,從個稅改革中長期看,必須增加家庭子女教育、醫(yī)療救治等方面的綜合扣除政策,明確國家政策的鼓勵支持方向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