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吞小魚”
在重慶,王立軍持續(xù)地強調打黑,并將之打造成當地最重要施政標志之一。通過打黑,王立軍不僅實現了仕途的上升,也實現了個人權威。打黑辦案以及情報系統(tǒng)的組合運用,成為其威懾民營企業(yè)家、公民乃至整個社會的主要手段。
在打黑除惡全面推進3月后,2009月9月,王立軍倡導的“重慶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正式成立,重慶名營企業(yè)家共認捐7000余萬。
2010年9月,在會見“世界名博沙龍主席”一清時,王立軍稱,劫富濟貧是世界通用,他以普京為榜樣稱:“十個人,普京出手把兩個富的全干掉,兩個一般富的一看,為了保全自己,也會把自己的東西貢獻出來,剩下的六個窮人會說,干得好”。王稱,這就是民情,如果黃光裕在重慶,不會發(fā)展到今天。
在華東政法大學童之偉教授看來,重慶打黑是實施了劍指民營經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打黑除惡初期涉案企業(yè)家,都家破人亡:龔剛模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明亮被判處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岳村被判處死刑,并處罰金人民幣1.5億元……
2010年6月,在打黑除惡一年之際,重慶希爾頓老總彭治民因涉黑被091專案組帶走,彭原為重慶市渝中區(qū)人大代表,身家數十億。
在當期重慶市局下屬的《警察文化沙龍》雜志上,發(fā)表《希爾頓擦槍走火》一文。該文稱,彭“公然誹謗打黑除惡成果”,于是被重拳喝止。
當年7月,在接受打黑創(chuàng)作組采訪時,王立軍提到,像彭治民這樣的人,共產黨早就在他褲腰鏈上掛了定時炸彈。他還為民營企業(yè)家擬了一副對聯(lián),上聯(lián)是“暴力色彩,罪惡累累,原罪運行”,下聯(lián)是“黨政勾結,司法保護,刑經并行”,橫批“好自為之”。
王稱,如果這些民營企業(yè)家,包括黨政官員,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們還是寬以為懷,否則他們會在深水區(qū)爆炸。”
在打黑中,為最大限度地尋找權力運行空間,王立軍有一套自由裁量的哲學。他指向的對象,一類為其下屬,對方是否會成為黑社會保護傘,取決其“忠誠”。另一類為民營企業(yè)家、后又擴展至黨政官員、社會各界,即對方是否會落馬,取決于其是否“聽話”。
在重慶打黑中,一批民營企業(yè)家的資產被變相收歸國有,既壯大國有企業(yè),又補助地方財政。2011年,希爾頓老總彭治民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俊峰集團總裁李俊被通緝逃亡海外,親屬多人被抓或被通緝逃亡。
這個模式,被王立軍稱為“鯊魚吞小魚”。在陪同客人參觀打黑展時,王稱:只要是黑社會,馬上叫銀行把它吞進去,或是政府一次性拿過來。
這種明火執(zhí)仗,還體現重慶民警留學基金的成立上。2011年5月18日,王立軍指示刑警總隊長李陽,“找些企業(yè)家,讓他們拿點,給我們支付留學經費。”當年7月19日,王接見了重慶13名民營企業(yè)家。當天,老板們一共認捐留學基金3000萬。
在其主政后期,隨著權力的膨脹,王立軍的自由裁量哲學也越發(fā)精進。2011年12月1日,王立軍向某銀行重慶市分行行長表明自己如何愛護金融系統(tǒng),稱有些涉案金額達到七八百萬,“我們全輕輕放下了。”
王稱,自由裁量權在其手中,他以希爾頓為例,稱“他說1000萬,我們說只值200萬,簽個字就可以拿進來。跑的時候歸他,劃跑道的時候歸我們。”
“褲腰上的定時炸彈”
童之偉在其報告中指出,在打黑型社會管理方式下,公民基本權利中因此而受損最嚴重之一即為言論自由。
2009年9月,重慶男子彭洪因在論壇中轉發(fā)打黑漫畫《保護傘》,處以勞教二年。當地青年任建宇、黃成城、田宏鴛等,也都僅因評點時政便蒙冤勞教。2011年1月,重慶市民龔漢周因轉發(fā)“交巡警平臺寒天裸拷酒醉男子”一帖,被以“攻擊政府職能部門”為由,勞教一年半。
2011年4月22日,李莊漏罪案撤訴。李莊獲得自由之際,涪陵區(qū)林業(yè)局干部方洪卻因此案受牽連。方洪(網名方竹筍)因發(fā)表諷刺李莊案的“一坨屎”的打油詩微博,被勞教一年。
令重慶司法形象受到負面影響的李莊案第二季,成為王立軍在渝第四次升遷的契機。2011年5月17日,王立軍全票當選為重慶市副市長。對李莊案上的敗績,王立軍并不心甘。2011年6月25日,王立軍會見北郵校長方濱興,副局長郭維國作陪。
“防火墻之父”方濱興介紹了演講時遭鞋襲后自己的應對。方的辦法,為郭、王提供了靈感。郭維國稱,像楊金柱、陳有西這樣的人,就是要揭他的家庭住址。陳有西為李莊第一季的辯護律師,楊金柱為湖南律師,李莊案第二季時曾赴渝聲援。
王則希望方能在重慶網監(jiān)種試驗田,“我們現在有五百多人的隊伍,天天在做”。
4個月后的10月26日,王立軍再次會見方濱興。說到網上對重慶不利的言論,王稱,無論實名還是匿名,“我們不客氣”。
民警孫凌透露,王甚至建立了黑名單,“飛機一落地,記者和律師全在掌控中。他要審查你的背景,監(jiān)控你發(fā)表的文章。”
在打黑型社會管理方式下,除極少數權力人士外,每個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自由都受到了巨大的威脅。
在重慶市局2011年第14次擴大會議上,王立軍提及原重慶移動董事長沈長富因受賄罪被刑拘一事,稱以前警察上移動公司要數據,居然被拒,“公安局的小號平臺,也給我們亂切,說了還不聽,所以郭維國把沈長富刑拘是對的”。王還提到:打黑期間,有的銀行行長不給我們提供單子,當作妨礙公務,立即拿下。
在王立軍時期,公安獨大,王甚至能決定判決結果。2011年1月,針對《王天倫涉黑團伙“漏網之魚”王東明受審》的報道,王批示:“要處極刑,否則,向社會怎么交待?而且如不判死刑,那將是后患無窮!”四個月后,王東明一審被判死刑。
即便是重慶市政府主要領導,對王立軍也頗為忌憚。2010年1月4日,在統(tǒng)籌城鄉(xiāng)戶籍制度工作會上,王稱,市府主要領導向他承諾“立軍,你們什么時候要我開會,我就什么時候開,你要我們開多少會,我認為都不過分,要哪些部門參加,任何部門不得講價。”
2012年5月,在公安平聯(lián)辦工程會議上,一市府主要領導笑稱,昔日區(qū)縣的領導看見王畢恭畢敬,看到他卻嬉皮笑臉,“我知道,他在你們褲腰上都掛了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