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謙的研究報告被選入《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報告》
閩南網10月17日訊 核心提示:“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碩士研究生涂謙以10年以來落馬的72名省部級官員為樣本,對其基本特征分析后認為,中國省部級腐敗高官的腐敗時間跨度較長,且在此期間被提拔現(xiàn)象普遍?!X、權、色’是腐敗的高發(fā)領域,腐敗的高發(fā)年齡段為52歲至62歲。”15日,耶魯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陳志武的一條微博引起了不少網友熱議和轉發(fā)。15日下午,記者采訪了涂謙。他說,研究顯示,把持權力越大,其暴露的可能性越小。
近半官員在56歲至62歲時案發(fā)
“腐敗問題正日益成為制約中國未來發(fā)展的瓶頸,所以我選取了十六大召開以來被查處的72名省部級腐敗官員為例,在去年年底完成了這篇文章,并發(fā)表在《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報告》上。”涂謙告訴記者。
72名省部級腐敗官員分布于2003年至2011年,其中2007年數(shù)量最多,達到14人。報告的調查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故文中所列2011年查處為4人。
在查處的72名省部級官員中,年齡最大的為已退休的浙江省原副省長王鐘麓,時年74歲。年齡最小者為國家統(tǒng)計局原局長邱曉華,時年49歲。
查處時年齡在56~62歲期間的有31人,占43.1%;49~55歲者19人,占26.4%;63~69歲者20人,占27.8%;70歲以上為2人,占2.7%。55歲和62歲的人數(shù)分別為6人和7人,多于其他年齡段人數(shù),整體平均年齡為59.71歲。
72人中,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1名,是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正部級官員17人,占23.6%,副部級51人,約占70.8%,中將級別2人,少將級別1人。
近八成官員腐敗期間職務得到晉升
在55個有明確腐敗時間跨度的樣本中,時間跨度為10年以上者21人,占38%;5至9年者25人,占45%;5年以下者9人,占12%;平均時間跨度為8.5年。這意味著腐敗官員在第一次做出貪污或受賄等腐敗行為后將近9年才東窗事發(fā)。這其中,跨度最長者為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達18年;跨度最短者是山西原省委副書記侯伍杰,僅為兩個月。
涂謙認為,從官員在腐敗時期內擔任的職務來看,除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田、湖南省高院原院長吳振漢、國家統(tǒng)計局原局長邱曉華等少數(shù)人外,其余高官在腐敗期內的職務均有變動,甚至有近80%的腐敗官員職務得到了晉升。其中,陳良宇從廳局級干部成長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何閩旭由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提拔為安徽省副省長?!斑@些事例都意味著,腐敗高官在此期間不僅能夠‘自保安全’,而且還能經受組織考察、離任審計、財產申報等一系列外圍挑戰(zhàn),到更高的領導崗位把持更大的權力。把持權力越大,其暴露的可能性越小,如此惡性趨勢發(fā)展下去,后果不堪設想。”
政治領域腐敗主要是買官賣官
在涂謙搜集的所有案例中,來自地方的為52人,占72.2%;來自中央的人數(shù)為20人,占27.8%。各部門腐敗率差異較大,其中政府部門發(fā)案率較高,有19人,占26.4%;黨委部門13人,占18.1%;人大與國企各9人,各占12.5%;政協(xié)與司法同為8人,各占11.1%;高校及科研機構2人,占2.8%;紀委發(fā)案率最低,僅有1人,占1.4%。
經濟領域發(fā)案率最高,有60人。在所有案例中,有31人涉及政治領域腐敗,接近半數(shù),政治領域的腐敗主要集中于買官賣官。
有不少高官在生活作風上存在嚴重腐化,22人有長期包養(yǎng)情婦、道德敗壞的問題,占33.3%。在包養(yǎng)情婦的官員中,為數(shù)不少是為情婦謀取利益而落馬。
腐敗高官判處死緩的人數(shù)最多
在72個腐敗樣本中有53人已由法院判決,其中,罪名為受賄罪的腐敗高官占據絕大多數(shù),共51人,占已判決的94.4%。
經過統(tǒng)計得出,省部級腐敗官員的涉案金額巨大,其中涉案金額2000萬以上的5人,中石油原董事長陳同海涉案金額1.9573億,創(chuàng)歷史之最。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涉案3318萬。涉案金額100萬以下者僅為6人,有36人涉案金額集中在101萬~1000萬之間,占總數(shù)的67.9%。
在72名腐敗官員中,受到司法處罰的有56人,占68%。其中被判處死緩的人數(shù)最多,達24人,占所有被司法處罰人數(shù)的43%,接近半數(shù)。有期徒刑17人,最高者18年,是陳良宇,最低者11年,有3人;判處無期徒刑11人,判處死刑4人;僅受到行政處罰的有16人,其中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者8人,被免職者3人,開除黨籍、撤職及其他紀律處分者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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