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28日訊 27歲貴州男子聶某喜幾杯酒下肚,向工友何某索要工頭電話號碼想借錢,遭到拒絕后,聶某喜將何某推上5樓圍欄上威脅詢問,不料沒抓牢,何某墜樓身亡。
這事發(fā)生在去年8月12日晚11點。事發(fā)后的第二天中午,聶某喜打電話給兄弟聶某國,告知失手致人墜樓身亡的經過,并求救。聶某國立即聯(lián)系熟人張某林,并請求資助聶某喜逃走。在得到張某林的資助后,聶某喜一路逃到蘇州、貴陽、畢節(jié)等地躲了起來,直至同年9月2日被抓。
經南安法院調解,聶某喜親屬與死者親屬達成賠償協(xié)調協(xié)議,賠償35000元,死者親屬表示諒解。
昨日,記者從南安法院獲悉,經一審判決,聶某喜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同時,兩名協(xié)助他逃跑的親友,因犯窩藏罪均獲刑一年三個月。(海都記者 史國亮 通訊員 張?zhí)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