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博截圖
導航上顯示車主在縣道開車飆到114公里/小時,卻還告訴車主“全程無超速,您是大家的好榜樣”。8月27日,網友“@關鍵我叫小虹虹”發(fā)微博稱,自己從南安市329縣道開車到南安市巖前大道,用時12分鐘,平均時速97公里/小時。但微博附帶的高德地圖導航圖片卻顯示,這段路程為8.3公里,用時5分鐘,平均時速98公里/小時,最高飆到114公里/小時,“省了28分鐘,一路走得很順啊。全程無超速,您是大家的好榜樣”。
昨日,記者通過微博聯(lián)系“@關鍵我叫小虹虹”,但一直無法聯(lián)系上。
隨后,記者來到市交管大隊咨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南官公路屬于329縣道,而巖前大道的叫法是錯的,路名前至少還要加鎮(zhèn)名。經過查詢,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官橋就有個巖前村,他們猜測所謂的巖前大道就是巖前村的村道。
“可能是導航有問題。”交警大隊工作人員表示,網友發(fā)的文字和導航圖片的信息存在矛盾。此外,329縣道限速60公里/小時,而巖前大道是村道,限速40公里/小時。如果時速真的超過90公里/小時,是很嚴重的超速行為。
同時,市交管大隊工作人員也表示,網友“曬”的是高德地圖導航圖片,不能確定網友是否是自己開車,所以很難作為證據(jù)。但如果上路被監(jiān)控拍到,超速20%- 50%之間,將被扣6分,罰款100元,如果超速超過50%,將被扣12分,并罰款500元。工作人員提醒,車主要按交通規(guī)則行駛,不要存有僥幸心理。(記者 陳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