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8月6日訊 昨日上午,晉江法院第二審判庭內(nèi),一場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公開審理,從開庭到原告拿到判決書,僅花25分鐘,讓旁聽市民驚訝不已。
本起訴訟事實較為清晰,郵儲銀行晉江支行提起訴訟,要求曾某、邱某共同償還借款本金9937.36元及其利息,蔡某等4人承擔(dān)連帶清償責(zé)任。上午9點(diǎn)20分開庭,15分鐘后審理完畢,法官當(dāng)庭宣判,9點(diǎn)45分,原告拿到晉江法院首份表格式判決書。
表格式判決書清晰羅列原告、被告、原告訴訟請求以及法院判項等關(guān)鍵項目,省去原來文本式判決書上的證據(jù)羅列、原告事實理由等,大大縮減文書篇幅內(nèi)容。主審法官稱,表格式判決書旨在加快涉金融案件的審理速度,在這之前,一般庭審到下發(fā)判決書要10天左右,最快也要3天。(海都記者 陳紫玄 通訊員 尤燕玲 林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