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福建省教育廳消息,從2017年到2020年,教育部每年將從我省高校選拔各類留學人員1000名。
獲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資格的申請人將由國家留學基金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獎學金生活費資助,對部分攻讀博士學位、攻讀碩士學位人員,還提供學費資助。
可申報的項目有哪些?請接著往下看:
可申報的項目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
4、國際區(qū)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
5、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yǎng)項目。
6、國外合作項目。
7、國際組織實習項目。
關于選拔工作
申請人應登陸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并點擊“申報指南及綜合項目”專欄,閱讀《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出國留學項目指南》等相關信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認真準備書面申請材料。
受理工作安排
1、受理申請。省教育廳負責受理我省教育系統(tǒng)“211工程”建設高校以外的人員申請,項目有特殊要求需直接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的,按相應要求執(zhí)行。
2、申報時間。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網(wǎng)上申請受理時間為2017年1月5日至1月15日;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和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網(wǎng)上申請時間為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
其他項目申請按項目要求時間受理。
3、受理時間。各高校須分別于2017年1月15日和4月5日前完成申請材料審核、整理工作,并將相關材料統(tǒng)一報送我廳。省教育廳審核網(wǎng)上信息以收到的紙質材料為準。
申報注意事項
2017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即當年選當年派出。
請計劃申請2017年上述項目的人員提前做好準備,在聯(lián)系邀請函時,明確派出時間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