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西的同學都會遇到一些這樣的情況,語言學校簽證到期,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還沒有下來,這段空檔期必須得有理由再繼續(xù)補交材料續(xù)居留。當然有很多同學可能被拒過,今天我們分析一下被拒的原因。
警察局的懷疑:
1.會以資金來源不明為拒絕理由:通常發(fā)生在銀行流水賬出現(xiàn)一次性大額現(xiàn)金存款或每月出現(xiàn)穩(wěn)定現(xiàn)金存款時。一些留學生在續(xù)居留的時候銀行存款不多,擔心因為資金不足被拒,會一次性存入高額現(xiàn)金,引起警察局懷疑,造成被拒絕。建議同學們的單筆存款金額不要太大,且最好是以國際轉(zhuǎn)賬的形式存入賬戶。
2. 會以新一年的學習證明缺乏就讀理由或與簽證不符為拒絕理由:許多學生在遞交新一年學習證明的時候,只是遞交了入學通知書,和第一次繳費的證明,這不足以說明申請人正在該校就讀。建議同學們在遞交材料的時候讓學校出具有效的在讀、出勤及學分證明,并遞交分期繳納學費的繳費證明。
3.會以非法打工傾向嚴重為拒絕理由:有些留學生遞交的材料顯示每天上學時間很短,平時課余時間做兼職,把每個月的工作收入定期存入銀行賬戶。警察局認為學習目的不純,有打工嫌疑。我們建議同學們不要月月定期存款,以避免造成學習目的不純,有非法打工傾向。
4.會以學習時間不足、不連貫,就讀學校為非官方學校為拒絕理由:按照規(guī)定,正常延續(xù)新一年的學生居留,要求上一年保證至少九個月的學習時間,學習時間不足九個月的,會被拒絕。建議同學們至少遞交九個月的學習證明。
5.會以學習證明不具有效力為決絕理由:有一些學校雖然在向大家授課,但是不屬于政府認可的官方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不具有效力。建議同學們選擇馬德里官方認可學校就讀或出具學習證明,如果對該學校的資質(zhì)不明確,可向警察局做詳細咨詢,會得到警察局的相關(guān)確認信息。
6.如果簽證來西班牙的理由是就讀語言學校,在換居留時最好不要變更讀書性質(zhì)。建議同學們選擇與上一年就讀的學校性質(zhì)一致的學校出具新一年的學習證明。
西班牙的續(xù)居留的補交材料一定要注意,這些都是最好的經(jīng)驗以及總結(jié),希望可以幫助到同學們。(西班牙留學濮蕓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