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來自貴州惠水的韋某冬,2010年到廈門務工,工作之余經常進出網吧通宵上網,多次盜竊網吧里的電腦主機,涉案金額3600元。近日,韋某冬被集美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去年11月8日晚,閑來無事的韋某冬在集美區(qū)滸井村一網吧上網,凌晨時他發(fā)現人逐漸稀少,網吧管理人員也不再定時巡邏,便萌生偷電腦主機販賣的想法。韋某冬把主機裝進隨身攜帶的包內帶走,以200元的價格賣出。
嘗到甜頭之后,韋某冬又到其他網吧連偷兩次。警方接到報警,通過調取網吧監(jiān)控錄像、上網記錄、會員資料等鎖定韋某冬。去年11月20日,韋某冬在網吧上網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本網記者 許茵茵 通訊員 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