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名”咨詢多辦理少 律師建議簽協(xié)議避糾紛
來到服務大廳咨詢臺的人絡繹不絕。
本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成為坊間熱議的焦點——關于房產的解釋,被坊間戲稱為“父母買房,兒媳沒份”和“誰首付,房歸誰”,尤為引人關注。
這些新解釋是否會帶來“房產證加名潮”呢?昨天,記者走訪了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服務大廳,發(fā)現(xiàn)詢問的多辦理的少。
現(xiàn)場:一分鐘三個人咨詢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服務大廳發(fā)現(xiàn),雖然前來服務大廳辦事的市民不少,但真正為“加名”而來的卻寥寥無幾。記者隨機詢問3位坐在等候區(qū)的市民,無一人表示自己是前來“加名”的。
相比之下,咨詢窗口可就熱鬧了。記者在咨詢窗口詢問“加名”事宜時,僅僅1分鐘的時間內,身旁就出現(xiàn)了3位同樣詢問“加名”事宜的中年市民。
咨詢窗口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幾天來詢問“加名”問題的人確實挺多的,而真正辦理“加名”的卻少得多。這位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詢問的人增多,一方面是由于“婚姻法新解釋”的出臺,但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認是由于近來離婚率攀高導致大家財產劃分的意識提高了。
業(yè)內:“加名”手續(xù)費上千元
一位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房產證上配偶‘加名’這件事。程序還是和以前一樣,帶著身份證、結婚證、產權證過來填寫一份買賣申請表即可,如果房屋還未還清貸款,則需事先得到銀行同意再來辦理??偟膩碚f,整個辦理程序還是和以前一樣?!?/P>
這位業(yè)內人士還說,辦理“加名”要花上千甚至上萬元,不是小數(shù),“再加上‘新解釋’才出來不到半個月,大家還要有個接受、消化、決策的過程,所以現(xiàn)在沒有形成‘加名潮’是正常的?!?/P>
律師:簽訂協(xié)議避免糾紛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認為,雖然婚姻法新解釋存在諸多爭議,但作為一個司法解釋,已經具有了法律施行力,現(xiàn)實中的夫妻雙方,還是要認真對待該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
雖然新解釋對于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規(guī)定了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該司法解釋同時也明確規(guī)定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顯然,新解釋對于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房屋歸屬也體現(xiàn)了“當事人意志自治”的法律原則,所以為了能夠避免或妥善解決如上案例而產生的分歧,建議夫妻雙方在辦理“加名”手續(xù)前或購買房屋前,與雙方父母及對方簽訂一份嚴密的協(xié)議,以協(xié)議的方式對房屋的所有權及其歸屬進行明確的約定,這樣就可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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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兩項新解釋
婚姻法新解釋的出臺,明確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及“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保ㄎ?圖 記者 黃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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